大连公积金金专业操作说明
大连公积金金是大连电话一项为大连市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的制度。
一、公积大连公积金金缴存
1. 缴存对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金金机关、国有企业、专业城镇集体企业、操作外商投资企业、大连电话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公积事业单位、金金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操作
2. 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较低不低于 5%,大连电话较高不超过 12%。公积
3. 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金金月平均工资按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专业项目计算。
4. 缴存方式: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操作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金账户。
二、大连公积金金代办提取
1. 代办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 代办提取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代办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根据不同代办提取情形,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买房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买房发票。
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税务部门监制的买房发票。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税务部门监制的买房发票。
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支付费用凭证。
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
支付房租的,应提供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3. 代办提取流程: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单位初审后,出具《住房公积金金代办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金代办提取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作出准予代办提取或者不准代办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代办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代办提取支付手续。
三、大连公积金金贷款
1. 贷款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金 6 个月(含)以上。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符合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贷款额度:
较高贷款额度为 40 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金缴存余额 20 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
6 个月至 12 个月(含)0.7
12 个月至 24 个月(含)1.0
24 个月至 36 个月(含)1.2
36 个月至 60 个月(含)1.5
60 个月以上2.0
3. 贷款期限:
较长贷款期限为 30 年。
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
4. 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 1.1 倍。
5. 贷款流程: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住房公积金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受委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为职工代办提取贷款发放手续。
6. 贷款偿还:
职工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职工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提前部分偿还贷款的,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四、大连公积金金查询
1. 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登录大连公积金金网站,输入个人公积金金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金账户信息。
电话查询:拨打大连公积金金服务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金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金账户信息。
柜台查询: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柜台,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金账户信息。
2. 注意事项:
个人公积金金账号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加“01”。
初始密码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如遗忘密码,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大连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柜台重置密码。
以上是大连公积金金的专业操作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大连公积金金服务12329 咨询。